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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08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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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深化殡葬改革
用三年时间治理“乱埋乱葬”
本报万城4月7日电(记者于伟慧)为配合开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扎实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我省将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重点解决乱埋乱葬问题,达到节约土地、保护资源、美化环境的目的,促进社会全面和谐发展。殡葬改革试点工作首先从万宁、东方两地开始,然后逐步向全省推广,这是记者今天从万宁殡葬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从乱埋乱葬到集中安葬   按照我省殡葬改革目标,我省将利用三年时间开展治理“乱埋乱葬”工作,实现由无序安葬到有序安葬,由乱埋乱葬到集中安葬,由传统葬法向生态葬法的转变,形成科学、规范、文明、生态的殡葬管理新格局。   首先是将万宁市、东方市列为全省殡葬改革试点,在两市建立殡葬管理机构,制定殡葬管理办法,组织试点市县有关工作人员到省外考察学习,同时搞好规划,对公益性和经营性公墓的数量和规模进行科学设点,统一规划。   在试点工作中,重点治理乱埋乱葬,将“三沿五区”(即沿铁路、沿高速公路和国道省道、县乡公路沿河道两侧,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旅游风景名胜区、集中住宅区和自然保护区)可视范围内的各类散墓逐步集中迁至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或就地深埋,不留坟头、不留标记、植树绿化。对城市规划区、工业园区范围内的旧坟墓,一律迁入集中安葬点,对新增死亡人员,一律集中安葬。   按照万宁市殡葬改革目标,该市将在各个乡镇和农场完善和启动公墓建设,用一年半的时间,建设1000亩以上的市级公墓,在各镇各农场,分别兴建一座具有相当规模的公墓,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接下来将扩大试点范围,将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琼海市、文昌市、陵水黎族自治县等6市县作为第二批试点单位,然后在全省铺开。在三年治理“乱埋乱葬”任务完成后,海南各个市县要根据本地实际,有条件的市县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有步骤地推行火葬,不断扩大“火葬区”范围。   集中安葬将腾出大量土地   据省民政厅厅长苗建中介绍,目前全省只在海口和三亚推行了火葬,其他地区仍是土葬,公墓建设也没有完全铺开,按照我省年死亡率千分之四计算,我省目前按照人口900万估算,每年的死亡人数超过3.6万人,每个坟头按照20平方米计算,海南每年新增死亡人数墓地占用土地将超过1000亩。如果启动公墓建设,每个单人墓地占地是4平方米,双人墓地占地是6平方米,全省启动公墓殡葬,每年将节省不少土地,而且为今后海南的开发腾出更大的空间。   今后重点推进火葬和公墓建设   针对殡葬改革,苗建中坦言,建省以来,海南在推进殡葬改革、治理乱埋乱葬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殡葬管理机构不健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火化率低和乱埋乱葬等问题依然存在,今后海南将要建设一批公益性公墓,把基本殡葬服务也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而目前海南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改变海南民众传统观念,推动市民选择火葬,推行公墓建设。   苗建中介绍,今后海南在建好公墓的同时,还将推行生态葬法和生态牧区建设,山区、半山区推行生态墓区,少山地区可以推行乡村骨灰存放处、骨灰楼、骨灰塔、骨灰墙、骨灰廊等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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