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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记者李京华)宽容、理解、耐心、尊重是她在审判实践中练就的职业品格,她常说:法律是公正和善良的艺术。唯有如此,才能让当事人接近你,与你沟通,接受你的观点。她,就是人民的好法官宋鱼水。
宋鱼水,山东省蓬莱人,1966年2月出生,1989年大学毕业后,进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济庭工作,1996年考取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先后任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海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民五庭庭长。
在审理案件中她对自己“约法三章”:第一,不轻视小额案件,因为小额案件往往涉及百姓生活;第二,公平对待每一个当事人,本着善良和正义来适用法律;第三,以宽容的态度对待当事人,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尊严和利益。
案件审理中,她始终坚持追求四个统一:个案公正与社会公正的和谐统一;审判效果与经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遵循法律与创制法律的和谐统一;程序公正与实体正义的和谐统一。
在2005年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宋鱼水被确立为向全党推出的第一个重大先进典型。2007年宋鱼水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会议期间当选为主席团成员。2008年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宋鱼水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中国十大女杰,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官,全国十大法治人物,首都“巾帼十杰”,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她还曾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四青年奖章,中国法官十杰(2003年)金法槌奖,首都劳动奖章,北京市杰出人才奖。2009年被评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并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2011年被评为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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