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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 颂
我省立法机关应充分利用海南地方立法权和经济特区特别立法权,积极借鉴国外在保护脆弱群体方面的一些做法,进一步完善我省的社会立法体系。
我省保护脆弱群体走在全国前面
对脆弱群体予以特别关爱,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近年来,我省对脆弱群体的保护在有些方面走在了全国前面。
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后,我省在保护脆弱群体方面的法规主要有:1991年11月23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并先后经1998年5月29日海南省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2004年8月6日海南省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两次修正和2010年11月25日海南省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的《海南省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我省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和教科书费;2005年9月28日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海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该《规定》明确规定了家庭暴力的定义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有关措施;2008年11月28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若干规定》,该《规定》从家庭保护和社会保护等方面对我省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提出了一些措施;2009年11月27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创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对特殊就业群体,在政策、资金、培训等方面明确予以倾斜;2010年9月20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的《海南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该《办法》从设立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扶持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加大残疾预防措施、对残疾人就业给予优惠政策等方面,明确规定了保护残疾人的相关措施。此外,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我省还及时制定并适时修订了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等条例,在全国率先进行了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为了让全省人民更好地共享发展的成果,进一步保护社会脆弱群体,我省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进一步修订我省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条例,并将制定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条例等,以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由此可见,我省的社会立法特别是在保护脆弱群体方面的立法成绩是显著的,许多方面是走在全国前面的。
美国伊州保护脆弱群体的经验
笔者在美国留学期间,对该国伊利诺斯州保护脆弱群体的法律做了一些了解,觉得很有借鉴意义。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实行公屋制度。美国伊利诺斯州法律规定,62岁以上年长人士,伤残或因天灾而需调遣的居民可向伊利诺斯州房屋协会属下的任何一个公屋办事处申请公屋。另外,依据法律规定,老年人还享有“反向贷款”的权利(这种贷款以借款老人拥有的房屋作为抵押,银行每月或一次性贷出款项给老年人,其特点是,只要该老人仍居住使用该屋,他或她就不需要在居住期间全部还清贷款)。这种贷款为老年屋主安度晚年提供了重要帮助。
(二)保障劳工特别是新移民劳工权利。美国伊利诺斯州法律规定,每一雇员都拥有享有半小时至一小时的午餐时间;最低工资7.50$/每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超时雇主则应支付雇员1.5倍工资;接受工伤赔偿;失业时领取失业金等多项权利。
(三)确保幼有所护、少有所教。伊利诺斯州政府要求每一个孩童都得入学接受教育。伊利诺斯州的公立教育自小学至高中均为免费义务教育。联邦政府扶助公立中小学,凡符合低收入家庭条件的学生,还可申请免费早餐和午餐。法律特别禁止教师和家长体罚孩子。
(四)为脆弱群体提供医疗辅助。伊利诺斯州法律规定,政府要为脆弱群体提供医疗辅助,其中包括孕妇医疗辅助、母婴医疗福利、儿童保健计划;对于65岁以上老人,还规定给予老人医疗辅助;对于低收入者,如身体上有问题则可到政府医院求医,其医疗费用可以视情况分别予以减免。
(五)为老少和残疾人士提供特惠或免费公交。
(六)提供其他社会救济。主要有生活扶助金。生活扶助金是一种专门提供给低收入者、65岁以上老人和65岁以下残障人士的贴补金。另有粮食券。粮食券是一种专门提供给低收入、老人和残障人士的食品补贴。
美国伊州法律规定的范围是老、少、病、残、孕妇及新移民等,而这正是人类社会中最为脆弱的人群,这种做法无疑更有利于人们把有限的公共资源用于人类最需要帮扶的群体上。
加强立法保护脆弱群体的一些建议
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确保我省在社会立法上能够有更多方面走在全国前面,笔者认为,我省立法机关应充分利用海南地方立法权和经济特区特别立法权,积极借鉴国外在保护脆弱群体方面的一些做法,进一步完善我省的社会立法体系。比如,我省保障性住房的立法方面,我们可以借鉴美国伊州的公屋制度,把60岁以上人士,伤残或因天灾而需调遣的居民列为重点保障对象,并明确保障性住房的轮候办法、优惠贷款及公平保障办法,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有序进行。劳工权利保障立法方面,可以进一步赋予劳工以下权利:不被强迫参与非法活动;拒绝任何危害生命或健康的工作条件等。义务教育方面,进一步规定,孩童入学截止年龄为16岁,他们有权在公立学校学习直到18岁,并规定政府有义务普及高中教育。禁止教师和家长体罚孩子方面,明确规定,医生、护士、教师、辅导员或定期与儿童接触的其他专业人士,一旦发现孩子身上留下伤疤、淤血、印记等疑似虐待儿童迹象的,都有责任举报侵害行为。医疗保健和生活扶助方面,明确规定,政府有义务为孕妇及其5岁以下婴幼儿提供一定数量的安全营养食物(有偿或者无偿),并给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人和残障人士发放一定数量的粮食券等,以确保我们的脆弱群体活得更加体面,更有尊严,进一步促进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作者单位:海南省委政策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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