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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任命:
李思阳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
池晓娟为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命:
周廷星、刘知了、陈云鹏、张燕云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会义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
陈辉、刘裔绮、柯伟、陈赳赳、王戴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
决定免去:
苟守吉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职务;
王会义的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
李思阳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职务;
苟守吉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会义的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陶有光、刘福厚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池晓娟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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