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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文明之基。无论是对政府部门来说,还是对商家厂家、抑或是个人而言,如果失去诚信,便如生命失去水分一样,面临的必是枯萎、衰竭。即便碰巧得逞,也不过是贪得一时之利,享得一时之欢,“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而已。
就拿这坑“涮”顾客的“鼎品鲜”涮肉坊来说,明明酒水单上标价980元/瓶,而且消费者在特别询问了服务员后,仍得到肯定的答复,但埋单时却变成了1560元/瓶。结果被酒后还未糊涂的消费者无意发现,投诉到了媒体及监管部门。
或许店家会大呼委屈,认为这款酒的市场零售价目前已达到每瓶1100多元,而且被消费者发现结账价格不对后也向其解释称,是酒水单出错了,而且给饭钱打了9.2折。但是,如果消费者没有发现这一问题并态度坚决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令人担心的是,在餐饮消费中,类似的问题并不鲜见,以低价引诱消费事后狮子大开口、算错账而且往往只多算、设立最低消费额度等消费投诉屡屡见诸报端。而且案例多到公众已经能够“对号入座”,总结出“商家36计”来了。当然,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些“计谋”称之为“伎俩”更为恰当。
“暗度陈仓”,便是商家通过“明修栈道”,推出一些让消费者觉得“实惠”的活动,如化零为整特价蒙人、特价暗收原价钱、质量跟着价格降等,就是以“特价”、“促销”为幌子,布下一个陷阱,等着不经常购物、不熟悉商品价格、或者不细心的消费者往里跳。待其放松警惕后,使出“温柔一刀”。再加上“瞒天过海”、“抛砖引玉”、“浑水摸鱼”等,难得劳神费力的消费者往往只能吃下这些哑巴亏。
如何少让消费者无奈高唱“借我,借我一双慧眼吧”?依笔者看,不仅仅需要有关监管部门有作为、会作为,需要新闻媒体敢监督、快监督,消费者自己遭遇消费陷阱时,也得像海口的王先生一样据理力争,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敢于以身试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也唯如此,挂羊头卖狗肉、挂100元钱“羊头”卖出1000元钱的不良商贩才会有所顾忌,不敢把您和我当作冤大头来剁、让咱们流财流泪甚至流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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