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1月,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地提升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标后,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350元,集中供养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450元。截至目前,我省农村五保供养提标工作已全面完成。
从全省各市县的提标情况来看,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最高的市县是海口市,月人均为48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最高的市县为陵水黎族自治县,月人均为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