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我省今年(2013年)8月1日起将开展“营改增”试点。
哪些行业属于此次“营改增”试点范围?
答: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行业包括:
1、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
2、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纳税人提供上述应税服务,应当向国税部门申报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还是地方税务局负责征管?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规定: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管。
营改增后,试点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是否要从地税局移到国税局?
答:关于试点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问题,目前没有文件规定,因此,“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原已经在地税局缴纳的,目前还是在地税局缴纳。
企业的主营业务不是“营改增”范围,只有很少一部分业务涉及,是否要纳入试点?
答:主营业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但有试点应税服务的企业,应仅就试点应税服务缴纳增值税,主营业务仍缴纳营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