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按2012年我省药品抽验计划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达的国家基本药物抽验工作任务,我省组织全省药品检验部门对药品生产、流通、配送、使用等环节的药品质量进行抽查,选取的品种以国家基本药品为主,兼顾用量大适用范围广、质量控制难度较大、不良反应较多的品种。
据了解,本次公告涉及的不合格药品共19批次,基本药物3批次不符合检验标准规定项目的主要原因是性状、干燥失重、装量差异及含量测定等。针对公告中的不合格药品,我省要求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