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建设,绕不过的就是征占土地。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不断曝出“村官”土地贪腐大案,且手法不断“推陈出新”。(详见本报2月17日A6版)
诗经《魏风》有言:硕鼠硕鼠,无食我黍。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许多项目向城市周边、城中村转移和延伸,这一区域的土地自然也就大幅升值,成为征地拆迁、违章建筑治理的重点区域,一些“村官”就靠此生财,成为“硕鼠”,不仅大贪频出,仅在征地拆迁一项,就有私占存储、虚报征占、张冠李戴、抢栽抢建、贿上瞒下等敛财手段,防不胜防。
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是最具离心力的腐败。“硕鼠”横行,不仅损害村民的切身利益,更损害党和政府在村民心目中的形象,还容易引发干群矛盾,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石。这些“硕鼠”不除掉,新型城镇化建设就会走形变样,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也会停滞受阻,甚至会导致民怨四起。
新闻中,海口市的涉案“村官”先骗得村民代表签字,后向国土部门干部行贿244万元,才使得各监管关口道道失守,最终村民近1300万征地补偿款被5名“村官”中饱私囊。事实上,在这之中并不是没有监管,而是“村官”们深谙此中门道,在潜规则上不遗余力,耗费巨资贿赂监管者,于是上下沆瀣一气,蛇鼠一窝。
“村官”们得以前腐后继,吃成“硕鼠”的一个前提就是制度上存在漏洞。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监督失了灵,就是制度失了效。消灭这些“硕鼠”巨贪,就务必要先堵住制度上存在的漏洞,避免“老鼠管仓———越管越光”。相关财务、事项等没有公开透明,也无人较真,的确给了“村官”们暗箱操作、中饱私囊的可乘之机,但“村官”们思想觉悟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整体素质偏低、自我约束能力差等主观因素才是“硕鼠”出现的根本原因。
由此观之,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警示教育、制度监督、法律监管尤为必要。只有通过制定严密制度,规范村务管理,强化信息公开,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机制,形成一种教育在前、制度在前、监督在前的基层廉情预警防控机制,才能步步紧逼,用公开透明压缩“硕鼠”们暗箱操作的空间。同时,还要通过周密系统的“捕鼠”措施,让“硕鼠”伸手必被抓。
当然,“村官”得以自肥的根本途径在于架空村民自治,因此,杜绝“村官”贪腐和权力寻租根本途径也在于发展村民自治,强化村民对村官权力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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