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至6月期间,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陆续接到塔岭地区多个小区业主报案,称其车玻璃被砸,车内物品被盗。其中,宏城水岸小区两辆车玻璃被砸,盗走现金12000元、一个钱包、100美金、200港币;县信用社联社宿舍两辆车被砸了车窗玻璃,盗走现金10000元、500张粽子卡、一块价值4000元的手表……
定安县公安局党委对案件高度重视,从刑侦大队、巡警大队、塔岭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经过反复侦查,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郑某钶,男,汉族,35岁,定安县定城镇人,有吸毒史。
6月8日19时许,定安警方在塔岭教师村宿舍郑某钶家里将其抓获,并当场查获多件失窃物品等。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郑某钶对其砸车玻璃盗窃车内物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