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功夫下到平时,在各个环节做得细,案件审理后各方心悦诚服,事后上访的人就少了。”海南一中院院长陈启明对记者说。
打官司打的是证据,据了解,海南一中院在全省法院率先进行当庭确认证据的审判方式改革,过去原被告只能从判决书上才知道自己提交的证据是否采纳,而现在海南一中院民商案和行政案等法庭上,原被告可以当庭对证据进行举证和相互质证,法官当庭公开“表态”证据是否被采纳。这种公开,能让当事人对自己证据是否采纳心知肚明。
在审判环节,海南一中院将所有一审案件以及二审改判案必须经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对于刑事案件,海南一中院全面实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就是将量刑情节纳入庭审,控辩双方可以对被告人的量刑标准展开辩论。情节是从轻或是从重考虑,在法庭当庭辩论,让被告人对自己所犯罪行的代价心里有数。“刑案上诉不加刑,过去刑案很少不上诉,审判过程透明了,现在刑案很少上诉。”陈启明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