撬开宝马偷LV包 男子“二进宫”
去年10月30日,因盗窃罪被判刑,刑满释放不满3个月的王某精,与王某学骑摩托车从临高来到洋浦。在某饭店附近,王某精看见路边停着一辆宝马车,透过车窗发现车后座有一个LV男式挎包。王某精见四下无人,遂用事先准备好的螺丝刀和剪刀将宝马车右后车窗玻璃撬坏,盗走LV男式挎包。包内有现金9600元、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等物品。
法院认为,王某精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