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昨日报道,7月12日早上,68岁的傅先生和朋友黎先生、陈女士夫妇到海口白沙门游泳。后来陈女士溺水,幸好有在附近游泳的4人施救。事后,4人悄悄离开,傅先生想通过媒体找到这4位好心人表达谢意。
这无疑是一则充满正能量的新闻。危急关头,4位好心人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事后不图名不图利,悄然而去,而受救者也心怀感恩之心,确实颇让人感动。
不过,换个角度看,傅先生等人冒险游泳的行为,带来的是负面社会示范效应。因为白沙门严禁游泳,傅先生明明知道此情况,年近七旬的他却经常到此游泳,既违反禁泳规定,也是对生命的不负责。所幸的是,溺水者获救,否则将可能上演悲剧。
白沙门几乎年年发生溺水事故,然而总有人将当地禁泳规定抛之脑后。这也给人带来另一重思考,在遵守公共规定方面,成年人应该发挥怎样的示范作用?暑期已至,教育等部门三令五申要求中小学生不要到危险地方游泳,在这方面,我们成年人应起到好的带头作用,而不是带来负面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