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4年08月22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10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教育部表示

9省份调整高校收费标准

  新华社北京8月21日电 (记者施雨岑、吴晶)针对近日引起广泛关注的部分省份调整高校学费标准的情况,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21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关省份对高校收费标准的调整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调整节奏比较平稳,总体上严格履行了规定程序。

  目前,全国有9个省份调整了普通高校收费标准,分别是:天津、江苏、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贵州、宁夏;另外有6个省份正在启动调整收费标准的相关程序,分别是:浙江、广东、山西、安徽、内蒙古、青海。

  “根据目前比较通行的用收费与家庭户均收入比来判断居民家庭分担高等教育费用实际承受能力的方法,9个省份调整后的学费标准一般专业在4000-6000元之间,艺术类专业在7000-12000元之间,基本在城乡居民可承受范围之内。”这位负责人说。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纪念邓小平诞辰110周年影像
   第003版:纪念邓小平诞辰110周年缅怀
   第004版:要闻
   第005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6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7版:海南新闻经济
   第008版:深读社会观察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11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12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3版:海南新闻旅游
   第014版:海南新闻社会/民生
   第015版:体育新闻综合
   第016版:娱乐新闻综合
   第017版:廉政周刊
   第018版:健康周刊
   第019版:健康周刊好医生评比
   第020版:健康周刊健康管理
为实现中国梦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9省份调整高校收费标准
“民企航母”中民投在沪揭牌
为什么要做中民投?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 违规培养埃博拉病毒
2000万年不差一秒
机器人奥赛“热身”
进一步释放旅游消费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