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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三亚市政府《关于海棠湾B1片区大小龙江塘部分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土地调查有关问题的通知》(三府办〔2009〕149号)精神,按照项目建设要求,涉及以下范围内的坟墓需进行迁移。四至范围:东至海棠大道,南至海棠湾D路,北至龙江安置区一期南侧围墙,西至海榆东线223国道。请上述范围内的坟主于2014年12月30日前项目用地现场确认自家坟墓,同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项目用地现场与征地组联系,办理有关迁坟事宜,逾期不前往办理,将视为无主坟处理,迁往公墓。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何宗鹏 电话:13807522989 海棠区筹备组 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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