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限你在本公告见报后15天内到公司人劳部门报到,向组织说明旷工原委,接受组织的处理。
2.如不在本公告限定的时间内到公司报到,公司则按规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