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驾公车办私事
2014年国庆节期间,王清来在执行公务中,不严格执行节假日车辆管理规定,擅自驾驶儋州市鹿母湾林场公务用车(琼C24889)回那大家里办私事,并接送其表哥往返于鹿母湾林场与和庆镇木排林场、和岭农场。
根据《海南省“庸懒散奢贪”行为问责办法(试行)》和《儋州市治理干部队伍中“四风”问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儋州市纪委、市整治办决定,对王清来公车私用问题全市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