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时间:30天(2015年1月13日至2015年2月13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 meilan.gov.cn)、海口市演丰镇苏民村委会。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⑴电子邮件请发至:1425085040 @qq.com、mlqzjj@haikou.gov.cn。⑵书面意见请寄到海口市美兰区住建局(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振兴路,邮政编码:570100 )。⑶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⑷咨询电话:65378201,联系人:林冰涛、吴栋 。
海口市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