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日前出台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将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病种从14种调整为24种,并提高了这些疾病的享受待遇水平。
要明白门诊特殊疾病是怎么回事,首先得明白医保的报销范围。目前,城镇从业人员医保报销范围主要是住院产生费用,看门诊只能使用个人账户的资金。实际操作中,一些大病和慢性病,在门诊就可以治疗,但因为治疗周期长,又没办法进行医保报销,给一些大病慢病患者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因此,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制度应运而生,列入目录的病种,就可以享受门诊治疗报销。这是从实际情况出发,便民、利民、惠民的有力举措,运行以来,帮助众多参保人分担了日渐高昂的医疗费用。
此次出台的办法,将特殊病种增加到24种,进一步扩大了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提高了其保障功能的实际效果。像心脏病这样的常见病,患者众多,以往并不能享受门诊治疗报销,而此次将心脏病加入目录,就能使这类患者享受到报销待遇,受惠面明显扩大。同时,普遍提高了门诊特殊病种的报销金额,如血液透析的定额标准调至6500元/月,种种变化,不啻是一场顺应百姓呼声的及时雨。
根据测算,此次调整后,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医保基金每年为此将多支出1亿多元,这是实实在在的民生支出,真金白银的民生投入。几年来,纳入特殊病种管理的目录已不止一次扩大,报销标准也逐步提高。没有一种心系民瘼的情怀、主动服务的意识,是不会做出这样及时的调整的。
近年来,我省社会保险领域利好不断,养老和医疗保险均实现了省级统筹,此次特殊病种调整、支出增加,其底气也正是来自于省级统筹之后,基金抗风险能力的增强、资金结余的增加。省级统筹意味着全省参保职工在“一个锅里吃饭”,欠发达市县的职工也能与海口职工享受同等的保险待遇。由此可见,运用包括提高统筹级别在内的科学手段完善社保制度,也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一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