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法院过渡期法官选任办公室主任蔡建新介绍,在本次选任工作中,按照报名资格条件,各法院选任办认真履行职责,重点对报名人员的法官资格、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违法违纪及任职回避情况等资格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各法院党组、院长履行选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报名和资格条件严格把关,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不称职等情况,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同时,各法院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坚持公开透明,目前没有收到不良反映。
目前,《海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过渡期法官选任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公告》已通过《海南日报》面向社会公告,接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