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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2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建行将其依法享有的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信达。建行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信达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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