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被双开
经查,张招柏任感城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和感城镇人大副主席期间,在负责海榆西线公路改建工程感城镇宝东村路段征地工作过程中,与他人共同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7.0499万元。2014年11月12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张招柏有期徒刑5年。
依据有关规定,东方市纪委审议并报东方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招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