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劲松代表建议加强对海洋生态补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省市领导任组长的海洋生态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海洋生态补偿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研究解决海洋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严格考核监督海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落到实处。引导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类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受益群体履行海洋生态补偿义务,督促海洋生态损害者切实履行治理修复责任。
此外,省政府要设立海洋生态补偿专项基金,支持三亚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重点用于改善珊瑚礁自然保护区、特别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的环境状况,打造三亚海洋旅游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双赢,将三亚作为海洋生态补偿先行先试示范区。同时加快完善海南省海洋生态补偿制度的相关法制和政策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