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学前教育阶段,资助幼儿人数33380人次,资助资金2503.55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4.99万名,补助金额17295.4万元。普通高中教育阶段,35593名家庭困难学生获得了5339万元的国家助学金。同时,16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获得2.2亿元国家助学金。
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则通过“奖、贷、助、补、减”等方式建立健全的资助政策体系。
2014年,我省有230名大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5164名大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75032人获得国家助学金,4.3万名大学生获得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95名研究生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469名研究生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资助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