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5年03月05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9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廉政合同助推美安新城建设
企业向政府工作人员行贿将面临处罚和限制参加招投标
  本报海口3月4日讯 (记者单憬岗 通讯员王媛)为更好地防止工程领域发生腐败,海口国家高新区发展控股公司近日与所有参加美安科技新城的施工、监理等单位全部实现签订《廉政合同》,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戴上了“紧箍咒”,筑起了“廉政防火墙”。

  “建筑行业是腐败现象的高发领域,因此,加大力度整治建设领域乱象,寻求防治腐败之策,一直是一项重点工作。”高新区发控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落实海口国家高新区党工委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公司领导班子召开了专门会议,对工程领域廉政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公司必须与每一个参建单位签订《廉政合同》。

  工程未动先签“合同”。《廉政合同》规定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根据合同,双方约定在工程建设中推行程序化施工、阳光作业,防止各种腐败行为的发生。同时加强对违反“合同”行为的追责,假如建筑企业向政府工作人员行贿导致其受处分,该建筑企业不仅将被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还将被处以罚款。

  据悉,自2013年2月25日美安科技新城正式动工建设以来。先后有18家单位参与建设,包括施工、监理等单位。为更进一步防止工程领域发生腐败,该公司陆续与施工单位和BT单位签订了《施工廉政合同》,与监理单位签订了《监理廉政合同》,到2014年12月30日为止,廉政合同全部签订完毕。

  “廉政合同签订以后,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对违规违纪行为实现零容忍。”该负责人介绍说,《廉政合同》对合同双方在廉洁自律上作了具体约束,并对廉政保证金、违约责任作了明确规定,明确项目法人和参建单位负责人是廉政合同第一责任人,须带头执行廉政合同规定,加强对相关人员执行《廉政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廉政合同》责任进行细化和分解,明确职责,分级负责,层层落实。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新常态新征程·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第003版:新常态新征程·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第004版:新常态新征程·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第005版:新常态新征程·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第006版:新常态新征程·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第007版:新常态新征程·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第008版:新常态新征程·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第009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10版:海南新闻民生/社会
   第011版:海南新闻元宵节
   第012版:海南新闻民生
   第013版:中国新闻
   第014版:中国新闻社会
   第015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6版:体育新闻综合
   第017版:健康周刊
   第018版:综合
   第019版:饮食
   第020版:保健
确保西环高铁年底建成
工商职能转向市场服务和监管
“三公”经费 今年继续下降5.3%
廉政合同助推美安新城建设
匡文胜当选为 屯昌县人民政府县长
8成农民工 愿在岛内就业
古法晒盐 吸引游客
被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
椰树集团去年 实现产值44.5亿元
保亭公开招聘 16名党政机关雇员
我省2015年公务员考试12日报名
海尔 美的 将发布家电新品
注重培养职业化农民
三亚奖励6件有效旅游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