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校招生将向改革试点校倾斜
据了解,我省高校的招生原则是:基本稳定现有办学规模,向办学条件、招生计划完成、毕业生就业好的学校倾斜。对办学条件年度核查中被教育部亮黄牌的学校,其招生规模不得超过当年毕业生数;被亮红牌的学校,当年不安排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编制设六项一级指标:上两年招生计划平均基数、办学条件、综合办学余量、近三年招生计划完成、近三年毕业生平均就业、调整系数。
本、专科招生计划编制方案由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拟定,经领导小组审议、省教育厅党组会审定后,向各学校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