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环保世纪行活动中,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了南渡江沿线部分地区的采砂情况,发现南渡江沿线河砂偷挖滥采问题依然突出。(4月22日《海南日报》)
非法采砂可以算得上南渡江的老大难问题了。经过反反复复多轮整治,始终不能彻底杜绝非法采砂乱象。非法采砂的危害不容小觑,不仅会导致水土流失和河流污染,严重破坏母亲河的生态环境,还常常造成农田被盖、道路被毁,严重影响附近村民的生产生活。对这样的行为,就应该下猛药、出重拳、发狠招。
这些年来,药也下了,拳也出了,招也发了,成效不是没有,可就是始终没办法让人满意。聚在一起明目张胆的滥采没有了,却分散到上下游不同地方继续偷挖;开阔地带城镇周边的乱挖没有了,却搬离到隐蔽地区市县交界处继续盗采……非法采砂的持续存在,让母亲河依旧是遍体鳞伤、满目疮痍,让人心痛不已。
非法采砂之所以得不到彻底根治,从表面上看是因为盗采成本低、利润高,让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从根源上看,还在于检查不深入、执法不到位、惩处不严厉。检查方面,有的监管部门搞一阵风似的检查,没有形成常态化机制,没有做到全流域、全时段巡查。执法方面,从之前媒体报道的情况看,已经多次发生执法者和盗采者狼狈为奸、勾结犯案的情况,一些执法者监守自盗、通风报信、有案不查。惩处方面,各市县对非法采砂以行政处罚为主,就算情节严重也就是多罚点钱,很少移交司法机关,没有让违法犯罪者付出应有代价。实际上,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非法采砂破坏资源价值超过5万元,就应当按非法采矿罪立案追诉。
在笔者看来,要根治非法采砂行为,需要从检查、执法、惩处三方面着力。在检查上,要建立起沿河流、沿公路“两沿”巡查机制。非法采砂离不开河流,运送非法采来的河砂离不开公路,只要守住河道、路口开展常态化巡查,再号召村民监督举报,非法采砂行为自然无处可藏。在执法上,要加大对执法者的培训和教育力度,落实回避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让徇私枉法者付出高昂的法律代价。在惩处上,严格依法依规处罚非法采砂行为,该没收的一律没收,该罚款的一律罚款,该行政拘留的一律行政拘留,该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一律移送……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依法追究违法者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当然,要保护好母亲河,降低和消除非法采砂的负面影响,做好检查、执法、惩处还不够,还要采取科学措施,逐步消除盗采行为造成的破坏,这其中包括恢复河道生态功能,对采沙场进行复植,对附近耕地进行复耕等。多措并举,才能让母亲河重新绽放光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