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天津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大一学生吴昕怡义务献血时被查出系乙肝病毒携带者,因被学校安排独住,加上同学的不理解与对乙肝的恐惧,最后自杀。这一完全应该避免的悲剧令人扼腕叹息。
医学科学发展到今天,乙肝已是一种可防可治的传染病,并不可怕,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害怕乙肝,对乙肝病毒携带者仍然有歧视心理呢?主要还是广大民众对乙肝防治知识缺乏了解和认识,乙肝防治知识科学普及程度不够。海南地处热带,气候炎热高湿,有利于病菌孳生,乙肝在海南发病率较高,公众应重视乙肝的防治。本期“新知·探索”特邀我省传染病学专家撰文,为读者普及乙肝防治的科学知识。
■ 林锋
在传统的观念里,乙肝传染性强,得了乙肝后不容易治疗,往往会导致肝硬化,并转化成肝癌。随着医学的进步,这已经是应该被摒弃的错误观念,乙肝的传染性不仅可以解决,还可以有效治疗,只要防治正确,就不会因此而威胁患者和他人的健康。而且近10多年来,我国乙肝防治水平和防治能力不断提高,乙肝感染率呈明显下降趋势。
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学庄辉教授曾说过,正是由于对乙肝认知的缺乏,导致了一些患者极度乐观或极度悲观,并且忽略了正确的初始治病策略,而部分公众又对传染病患者盲目恐惧和歧视。因此,乙肝知识的教育普及仍需大力加强,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为读者答疑。
接触乙肝病毒携带者都会被感染吗?
病毒性肝炎分为五型,即甲型、乙型、丙型、丁型及戊型。其中甲型、戊型肝炎是经肠道传染、肝炎病毒随病人或健康带毒者的粪便排出,当人们饮用或食用肝炎病毒污染的饮水或食物后,即可导致人体发病。目前的医学发现,通常能导致肝硬化和肝癌的疾病是乙肝和丙肝。
近十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乙肝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加大了乙肝的防治力度。2005年国务院颁布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对全国所有新生儿免费进行乙肝疫苗接种,现在6岁以下儿童乙肝感染率已降至1%以下;2006年全国乙肝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表明,我国1-59岁普通人群的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从9.75%降至7.18%,我国从乙肝感染高流行区转变为中度流行区,经过多年努力取得世人瞩目的成就;今后,随着乙肝疫苗接种的普及推广,乙肝发病率还将逐年下降。因此,目前全球通过注射乙肝疫苗就可以有效防止乙肝的传染和传播。所以,对乙肝不要盲目恐慌,更不要歧视乙肝患者。
乙肝病毒的传播途径主要有母婴传播、血液传播和性接触传播三种,它不经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播。对乙肝病毒没有免疫力的人,如果皮肤或黏膜接触到乙肝感染者的血液或其它体液(如精液和阴道分泌物),就可能被感染。但是,与乙肝患者同住宿舍、同一餐厅用餐、共用厕所、同一办公室工作、共用电脑等办公用品;握手、拥抱一般不会传染乙肝病毒;咳嗽和打喷嚏、飞沫也不会传染乙肝病毒。目前,也没发现乙肝病毒能通过蚊子等吸血昆虫传播。所以,和乙肝患者日常工作、生活的接触是不会感染乙肝病毒的。
乙肝可预防吗?
乙肝虽具有传染性,但它可有效预防,而且乙肝疫苗已是非常成熟的技术。
世界卫生组织建议所有婴儿在出生后尽快接种乙肝疫苗(最好是在24小时内),我国乙肝疫苗接种程序是在0、1、6月龄各接种一剂。按时完成疫苗接种程序后,95%的婴儿可以产生保护性抗体水平。
成人接种乙肝疫苗也是3剂次:接种第一剂4周后接种第二剂,接种第二剂5个月后接种第三剂。如果你没接种过乙肝疫苗,在接种乙肝疫苗前需要先到医院进行血清学筛查,检查乙肝病毒阴性,就可以去接种。乙肝疫苗接种是安全的,接种乙肝疫苗后人体产生乙肝表面抗体,即表明对乙肝病毒具有抵抗力,不会患乙肝。
除此之外,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个人卫生;注意身体破损皮肤、伤口的防护;不与他人共用剃刀、文身、修脚等,以及不去一些不正规的医疗诊所拔牙;医院等医疗机构把好输血、血液制品质量关等,就可以有效拒绝乙肝的传染。
需要提醒母亲们注意的是,儿童乙肝感染9成是母婴传播。如果孕妇乙肝检测呈阳性,其新生儿除接种乙肝疫苗外,还必须在出生后12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就可以有效预防新生儿感染乙肝病毒。母乳喂养并不会增加婴儿感染乙肝风险,所以,采取上述规范预防措施后,不管孕妇HBeAg阳性还是阴性,其新生儿都可以母乳喂养,无需检测乳汁中有无乙肝病毒DNA,只需身患乙肝的母亲不要嘴对嘴地给孩子喂食即可。
如何有效治疗慢性乙肝?
当前慢性乙肝患者在专科医师指导下系统抗病毒治疗可有效控制其病情,阻断病情向肝硬化及肝癌发展,改善患者长期生存质量。
世届卫生组织推荐口服替诺福韦或恩替卡韦作为一线抗乙肝病毒治疗药,因为它们具有高效抗乙肝病毒的作用,而且很少导致耐药性,副作用少。另外还有拉米夫定、阿德福韦、替比夫定等药可以帮助对抗病毒和减缓病毒对肝脏的损害,请到医院感染科或肝病科咨询,并在专科医师指导下规范抗病毒治疗。
乙肝患者应该到正规医院接受规范治疗,不要相信一些所谓的“秘方”或“偏方”。
(作者系海南省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医师、教授,海南省医学会感染病分会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