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14)龙执字第2005号及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海中法执恢字第102-1号执行裁定书,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由我公司对以下涉案需变现财产进行公开拍卖:
1、位于海口市海秀西路158号(铭盛·檀香洲)檀和阁(2#楼)4G房(证号:HK306448号),建筑面积:105.7m2,参考价:68.9693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2、位于海口市金贸区紫荆路2-1号紫荆信息公寓13C办公用房(证号:HK100446号),建筑面积:295.41m2),参考价:361.85万元,竞买保证金:50万元。
现将第一次拍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拍卖时间:2015年7 月 22日15:00。
2、拍卖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19号首力大厦502室。
3、咨询办理竞买手续时间:见报之日起至2015年7月21日12:00止。
4、收取竞买保证金时间:2015年 7月 20日17:00前到账为准。
5、收取竞买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银行账号:1009454800000149。
6、缴款用途处须填明:(2015)海中法拍委字第46、47号(如代缴必须注明代某某缴款)。
7、特别说明:上述标的按现状拍卖,过户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拍卖机构电话:0898-66785809 13637632488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898-66501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