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正式将海南农垦下放给海南省全面管理,并明确了“政企分开、社企分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总体要求和“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的总体目标,下达了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动员令。
2010年 9月
省农垦集团与省农垦总局实现政企分离。2011年1月,海南橡胶集团成功上市,成为海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标志。
2013年 10月
《关于全面推进海南农垦发展改革的意见》决定在保持农场建制不散,农场企业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将白沙、畅好、新星、加来、加钗、红林、罗豆、三江等农场交由市县管理。截至2014年3月31日,省委明确的第一轮和第二轮移交地方管理的农场,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平稳顺利移交所在市县政府管理。
2015年
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快研究出台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化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股权多元化改革,创新行业指导管理体制、企业市场化经营体制、农场经营管理体制。明晰农垦国有资产权属关系,建立符合农垦特点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推进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
2015年7月1日
省委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推进新一轮海南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梁/辑 制图/张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