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今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国务院组织开展第二次大督查。7月上旬,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督查工作汇报,明确要求抓住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格问责,坚决整改,严肃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的责任。此次国务院大督查第一批问题处置结果,突出处理了一批该办不办、推脱责任、玩忽职守等不作为问题。
甘肃省庆阳市人大财经工委原主任、规划局原局长罗俊峰,因未执行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政策,让规划局所属规划设计室变相违规收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存在失职、渎职的不作为情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撤职并降为副县级。
吉林省四平市在落实国家下达的2014年棚户区改造任务中有8165套,占任务总数的87.2%,未按时限要求开工,却虚报完成任务量和整改情况。四平市副市长、棚改办主任王宇因在审核环节不作为、疏于职守、把关不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刘同明因履职缺位、工作不作为,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安徽省淮南市在落实国家下达的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中有11091套未按时限要求开工,并存在虚报开工任务及违规分配保障性住房问题。淮南市副市长成祖德等17人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不作为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棉织社区三角地小区旧楼改造工程招投标中发生串标。该县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安吉鹏因受理群众投诉不作为、乱作为,且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到位和收受贿赂问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该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原副局长罗颖东,因在招投标审查环节不作为、把关不严,处理群众投诉失职、渎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行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