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第三十一条规定和《海南省加快积压房地产产权确认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已将海口市工业建设开发总公司持有的琼山国用(府城)字第0520号土地证项下泉水山庄别墅小区5栋房产(琼山市房权证府城(私)字第00919号)分摊的土地面积159.1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确权给胡正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和《土地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决定注销琼山国用(府城)字第0520号土地证项下泉水山庄别墅小区5栋别墅分摊的土地面积159.1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登记。特此通告
(此件依申请公开,联系人:陶双双,电话:15008096725)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