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39号令)等有关规定,经三亚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土地基本情况:挂牌出让宗地位于下洋田安置区地块,面积6586.77平方米(海南平面坐标系面积6582.82平方米)。2015年4月10日,市规划局以《关于下洋田安置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及指标的规划意见》(三规建设函〔2015〕82号)出具了该宗地的规划意见,根据上述规划意见及国土资源部《关于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加强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6号)中有关住宅用地容积率不得小于或等于1的规定,该宗地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建筑限高<100米,建筑面积28618.1平方米(下洋田安置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包括部分二类居住用地及部分安全防灾用地,总面积11447.24平方米(17.17亩),项目整体容积率大于1小于等于2.5,安全防灾用地不用于项目建设,则该6586.77平方米二类居住用地的建筑面积约为11447.24*2.5=28618.1平方米),使用年期为70年。用地四至及界址坐标详见用地勘测定界图。该地块土地评估总价为7255.3272万元,以下洋田安置区棚户区改造范围约17.16亩土地的拆迁安置补偿主要投资成本6895.6万元(具体以审计结算结果为准)抵减土地评估总价7255.3272万元,抵减后的剩余价值为359.7272万元,以360万元作为挂牌出让起始价(如最终审计确定的拆迁安置补偿主要投资成本低于6895.6万元,地块竞得人应补缴该笔差额款项)。
二、竞买事项:(一)竞买人资格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该宗地规划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包括普通商品房及拆迁户回迁安置房。竞买人须承诺:竞得宗地后应承担下洋田安置区棚户区约17.16亩用地范围的改造工作,应负责宗地内原80户拆迁户的就地回迁工作,应负责宗地周边的山体护坡及道路修建等工作。该宗地在开发建设时须与周边改造项目整体规划建设。上述竞买人资格由三亚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挂牌:1.在三亚市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2.在三亚市有闲置土地、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二)报名参加的竞买人须提交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60万元整(以入账为准)。竞买人交保证金之前应先通过挂牌出让竞买人资格的审查。(三)竞买申请人可于2015年9月30日至 2015年10月28日到三亚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四楼办公室(海南南部拍卖市场有限公司)或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号窗口(土地矿业权交易)咨询和购取《挂牌出让文件》(《挂牌文件》为本公告组成部分),有意参加购买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并按《挂牌文件》规定办理想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将在2015年10月28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类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挂牌时间为:2015年10月20日09时00分 至 2015年10月30日16时30分。(五)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六)本次竞买活动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七)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耕地占用税及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缴纳)。(八)其它事项:该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挂牌出让。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88364406 66529845 65303602;联系人:赵先生(13807527707) 霍先生(13807522091);地址:1.三亚市河东路174号; 2.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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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2015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