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1982年开始参照或等效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公布的有关标准,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公共信息标志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对城市的公共信息标志设计,设置及使用作了规定,但在实践中却经常遭到乱用, 不标准,不规范的现象随处可见。
目前,我省公共标志系统标准化建设与国内其它先进省市相比存在着一定差距。在公共信息标志标准的实施上我省也存在很多的问题。许多公共场所设置的公共信息标志既不规范也不统一,市民、游客的日常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尚不能很好地为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公共图形标志设计随意
缺乏统一性及连贯性
公共信息标志应具有统一性、连贯性。标志牌传递的信息应该明确,要避免形成导向信息的断链。但是,我省一些地区和部门存在不按国家相关规定标准盲目制定图形符号的情况,例如旅游区域内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标志:代表男性的标志有人体、人头、烟斗、礼帽、领结等,而代表女性的有裙子、发型、高跟鞋等等。其图形,文字,标志的书写、制图,弃国家标准不用,随意创新,容易产生歧义。
同时,由于图形标志目前由多个部门共同管理,缺乏统一的规范标准,例如:交通指示标志由交警部门负责,乡村公路指示标志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地名标志牌、门牌由民政部门负责,广告牌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一些地方由于没有能力协调各部门按标准进行统一设置,造成公共信息标志无论是数量,还是信息内容,缺乏统一、连贯性。甚至一些广告公司在主要的交通干道上设置类似交通指示牌的广告招牌,增加了太多的非交通导向信息,使得道路标志牌设置的数量和信息显得极为杂乱。
信息标志的色彩、图形、文字滥用
指示不准确
根据国家标准,公共信息标志红色表示禁止,蓝色表示指令,黄色代表警告,绿色代表提示和导向。没有警告含义不允许使用黄色,没有禁止、停止和消防含义的图形符号,不得使用红色。并且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旅游景点、地名、道路名等的文字底色和字体颜色等都有各自的标准。我省许多旅游景点、交通主干道和购物场所中,常有醒目的红色或黄色的非警告性导向标志出现,在一些标志牌上出现色彩乱用的现象。文字的不规范则表现为汉字、汉语拼音、外文等标志的错误,尤其是在英文单词的拼写上不规范、不一致,在本该使用汉语拼音标注的地名却使用英语,同时双语字体的大小比例也存在问题。
指示标志数量不足
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我省一些城市指示标志设置的数量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以三亚市为例,市区道路交通指示标志牌设置不均衡,主干道一般都设有交通指示牌,而一些次干道或城乡结合的交通道路指示牌较少。市区路段缺乏对一些重要地点(如高速公路、机场、车站、旅游景点等)方向、距离等指示内容的交通指引标志牌,致使全市的道路至今尚未形成规范、有序的公共信息标志导向系统。特别是在一些新开通的道路上,缺少交通指示牌。此外,三亚市的路牌、门牌缺乏统一、规范和标准,缺门牌的现象较为严重。还有一些公共服务窗口缺少指示标识或标识混乱,未采用中英文双语标识等,与三亚建设国际旅游城市极不相称。(婷婷)
海南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