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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3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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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积金业务不再需要单身证明

  本报海口10月12日讯 (记者邵长春)对于全省广大单身职工来说,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等相关业务时,已无需再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单身证明,只需本人面签一份单身声明即可,这是记者今天从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了解到的。

  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记者看到,前来办理相关公积金业务的人员围住了咨询台,工作人员不时将一张《个人婚姻状况声明函》递给有需要的职工。据悉,日前民政部下发通知,要求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我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也及时调整政策,取消了开具单身证明的程序。

  据了解,为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和规范使用,防范骗取骗贷行为的发生,我省单身未婚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时,只需本人面签一份单身声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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