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受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定于2015年11月09日上午10:00在我司拍卖厅公开拍卖:琼海市嘉积镇新民街与前进街交叉口的宏荣商厦8-11层全部房产(面积2013.65平方米)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海国用(2005)第1387号]。参考价:909.9844万元。 竞买保证金:300万元。瑕疵说明:1、买受人需自行补交土地出让金,并承担房地产过户税费;2、可能存在因增容而欠缴费用问题,出现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的情形。标的展示时间:自见报之日起至2015年11月8日11:00止。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11月6日11:00前到我司了解详情并办理竞买手续;保证金以款到帐为准。交纳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帐号: 1009689400000122。缴款用途处须填明:竞买人姓名或名称、(2015)海南一中法拍字第58-1号竞买保证金。拍卖单位:海南金汇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地址:海口市蓝天路15号锦鸿温泉花园酒店商务会所一楼。联系电话:36656056 13876044988 18976241313。委托方监督电话:65301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