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海口市各区政府日前在市内人行道等区域划设了电动自行车停放点,贯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秩序,并禁止向车主收费。然而,近期《海南日报》新闻热线966123接到多起群众反映:人行道公共电动车停放点,被人拿绳子或铁链圈起来强行收费。
嵩阳大厦前人行道就是众多投诉之一。记者注意到,这段不足一公里的人行道上,有政府部门用白线划设的“电动车停车位”,却被三伙人划了范围收。
无独有偶。在朱云路沿线人行道,记者同样发现了有人发卡收费的情况。10月23日晚上8时许,在朱云市场公交车站附近的人行道上,在政府划设的“电动车停车位”,一名年轻男子给每位来停车的车主发放了一张“停车卡”,每次收费3元。记者顺着朱云路探访,发现收费不止这一处。
沿街的商户向记者抱怨:“政府在商铺门前划设电动车停车位,就是为了方便群众,结果我们自己停电动车还需要向这帮人缴费,如此公然收费的行为,竟然没有人管一管!”
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要求,电动自行车停放点的审批、设置和管理由区政府负责,任何免费或收费的电动自行车停放点的设立必须经区政府批准,严禁任何单位、企业或者个人私自划设电动自行车停放点。收费的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应设立收费标识牌和收费标准公告牌。
记者从海口交警支队了解到,如市民发现任何单位、企业或者个人私自划设电动自行车停车点或违法收取停车费用等问题,可立即向海口物价部门、交警支队或派出所举报,有关部门将对电动自行车停车点收费乱象进行严厉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