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执行人关闭海南发展银行清算组与被执行人海南伟图中国文化娱乐城有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本院执行局于2015年11月5日作出(2013)琼执字第4—4号执行裁定。裁定变卖被执行人海南伟图中国文化娱乐城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海口市龙昆南路西侧的府城(公)字第00999号、府城(公)字第01068号二套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其中,府城(公)字第00999号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变卖价格为人民币1970.28万元,府城(公)字第01068号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变卖价格为人民币220.2176万元。
特别说明:1.上述标的按现状变卖,过户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2.该房产无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所在楼房占用土地总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琼山籍国用(2000)字第01—0232号。
有意购买者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内,到本院司法技术处报名和缴款(联系人:姚磊,联系电话:0898—66962339,66962656),变卖方式:报名并付清款项者优先。缴款单位名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海口市龙昆南支行;账号:21104001040001557。缴款用途处按顺序填写:购买人姓名或单位名称,(2014)琼技委拍字第133号变卖款(如代缴必须注明代某某缴款)。特此公告
201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