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城湖商业广场项目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补偿建筑面积批前公示启事
1、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15年11月26日至12月9日)。
2、公示地点:海口规划网站(www.hkup.gov.cn);建设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5栋南楼2046房海口市规划局规划建筑技术审查二处,邮编570311。(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8724373,联系人:王刚。
海口市规划局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