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校残疾学生今后可减免学费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海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近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各个高校对本院校就读全日制残疾生人数和残疾类别等进行登记造册,并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出台本院校关于减免残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有关规定。并在此基础上,做好减免残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工作,切实保障在校残疾学生的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学校出台的操作规定及对残疾学生实行免学费和住宿费的情况,于今年12月31日上报给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