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15时,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一名男子鬼鬼祟祟在一辆车内翻东西,被保安发现后报警将其抓获。经警方审查,可疑男子唐某某承认当天准备在名门广场盗窃汽车内财物,同时,其也交代了经常流窜于海口、万宁两地疯狂作案,其中在海口实施盗窃汽车内财物案件20余起。
今天下午,记者直面犯罪嫌疑人唐某某,获悉他年龄只有17岁,却已经盗窃7年,在万宁多次被警方抓获。他告诉海南日报记者,5岁时,他父母离婚,幼年的他只能跟随父亲生活。10岁时,他就不再上学,他盗窃了电线,此后经常在万宁当地偷盗,最多一次偷了7000多元。今年,唐某某来到海口某饭店当服务员,干了一个月后,觉得只有一千多元的工资不够花。辞职后开始“盯上”停在街边的汽车内财物。
“其实很简单,就是到停车场挨个拉车门,经常有车主没有锁好车门的车,或者趁车主关车门到锁车几秒钟的时间间隙,悄悄拉开后门,车主离开后,他就进入车内盗窃。”唐某某告诉海南日报记者,一般找到并盗走的是钱和香烟,也盗过一部笔记本电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