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案件有关实际情况,本院对2015年12月9日在海南日报刊登的第二次拍卖公告中的参考价做如下调整:一、拍卖张云名下位于琼海市嘉积镇爱华东路紫瑞小区的房屋及张云、刘永宁名下位于琼海市嘉积镇爱华东路紫瑞小区的土地使用权的参考价调整为1360.98万元;二、拍卖张云名下位于琼海市嘉积镇兴海路的房屋及张云名下位于琼海市嘉积镇兴海中路的土地使用权的参考价调整为1610.38万元。其他内容不变。
有意竞买者请登入淘宝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898/2)了解拍卖详情,并按拍卖要求办理相关参加竞买手续。
二O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