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8月13日1时许,被告人杨某某在网上得知“8·12”天津港爆炸事故发生后,在其新浪微博账号“我的心永远属于拜仁慕尼黑always”上先后发布两条虚假微博,称联系不上在爆炸现场附近工作的父亲,其母亲也已去世,引发网民关注。
同日22时许,杨某某在其微博上发布了第三条虚假微博,反映其父亲已经遇难。该条微博再度引发关注,并获得了3739名新浪微博网友共计3856笔“打赏”,总金额达96576.44元人民币。
案发后,杨某某的涉案新浪微博账号于2015年8月14日被微博管理员关闭,并冻结该账号收取的款项。目前,该3856笔“打赏”款已全部退还各网友。
庭审上,被告人杨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并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和悔过,并请求法庭从轻判处。此案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