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我国东部地区平均水平
据了解,我省孕产妇死亡率从2010年的24.74/10万降至2015年的10.2/10万,降幅达58.77%;婴儿死亡率从2010年的13.25‰降至2015年的6.03‰,降幅达54.4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2010年的17.28‰降至2015年的8.02‰,降幅达53.59%,均提前达到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目标要求,基本达到我国东部地区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