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李磊 计思佳
《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中提出,海南将建立区域性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农村“三无”老人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对此,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针对农村养老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式,分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目前农村一些基层养老院投入力度不大,硬件设施还不完善,因而产生了一些老人不愿意入住的现象。”省人大代表文昌市潭牛镇大庙村村委会党支部书记苏子涵,多年来一直在关注农村养老的问题。2013年,在担任省人大代表的第一年,她就提出了关于加强基层养老院建设的建议。
苏子涵在日常工作之余,经常前往附近乡镇的敬老院看望老人,她发现这些基层农村的敬老院的从业人员大都在40至50岁左右。“如今农村养老院投入有限,硬件设施跟不上,从业人员待遇低,但却是什么脏活累活都得干。这些伺候老人的活,大部分年轻人不愿意做,从业人员高龄化已是一种普遍现象。”苏子涵说,从业人员缺乏是大部分农村养老院普遍面临的问题,更谈不上要求养老院配备专业化的服务人员。这就导致农村基层养老院的服务跟不上,农村独居老人不愿意入住。
苏子涵说,希望政府在加大农村养老投入、增加基层养老院数量的同时,加大对从业人员的专业化培养,并提高待遇,吸引更年轻、专业化的人才加入到农村养老工作中,让农村养老院吸引更多的老人入住。
“我们企业每年都会去农村慰问孤寡老人,每次看到一些生活来源没有保障、行动不便的老人整日躺在床上,我们也很揪心。”省政协委员潘孝智对记者说,现在很多农村的年轻人外出打工,留在家乡的年轻人结婚后一般也和老人分开生活,对老人难以照顾周全,对老人精神生活的关注更是几乎没有,精神赡养无从谈起。
“空巢老人生活没人照顾,生病没人护理,家务活也没人帮忙。”潘孝智感慨。
“应该将农村的‘分散养老’变成‘集中养老’。”潘孝智建议说:“目前农村养老机构严重不足,很难覆盖全农村。乡镇的养老院设备、人员投入也不够,而社会化的养老机构收费标准高,一般的农村老人又很难承担。”为了让我省农村老年人享受更好的老年生活,潘孝智建议,应该由政府牵头,在每个村或者几个村之间规划一个具备基本医疗功能的托老所,并聘请专业人员照顾,让老人们的生活以及健康都有所保障;同时,可以通过土地、贷款、税收政策等方面的优惠,鼓励吸引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到农村办养老院;同时政府也应适当提高农村老年人的补助额度,“最好采用发放现金的形式,方便他们支取”。
除了“养”以外,“医”也是当前农村老年人迫切需求的。“现在新农合政策,虽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老人看不起病的问题,但报销比例有限,县乡级医院的医疗条件也有限,很多老人看病还是不得不赶到大城市,这也大幅度增加了他们的看病成本。”对此, 潘孝智建议,应该培养一批专门扎根于农村的医疗技术人才,或者由政府设立专门的资金,对村里的医生们进行定期培训。同时,还要逐步提高这些医生和各类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护理人员的待遇,让他们真的愿意待在农村。
“我在农村看到很多老人因为子女不在身边,每天只能看看电视、打打牌,与邻居聊聊天。我们还应变‘养儿防老’为‘精神养老’、‘精神助老’。”潘孝智告诉记者,在保障农村老人基本生活的前提下,还要让他们的晚年有质量,有活力。如,通过村委会,根据老人们的个人爱好和特长成立琼剧、象棋兴趣学习班,定期组织慰问演出,从精神上帮助老人,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精神生活。
(本报海口1月29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