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政府雇员制: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缓解案多人少现状
强化业务培训:对部分法官进行针对性强化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素质
研究相关配套制度:研究财和物省级统管配套制度,计划开展第二轮法官选任
试点执行改革:审批权与执行权相分离,执行工作警务化
■ 本报记者 金昌波 通讯员 严献文
去年全省法院选任1116名入员额法官、完成4个方面44项改革任务、结案率同比上升0.14个百分点……一个个数据,诉说着去年我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取得的骄人成绩。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新的一年里,海南法院司法改革将何去何从?今天下午,出席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省人大代表、省高院院长董治良接受海南日报记者专访。
“今年,在完成44项改革任务的基础上,海南法院将总结经验,推出4项创新举措,继续推进司法改革,即实行政府雇员制、强化业务培训、研究相关配套制度、试点执行改革。”董治良表示。
“政府雇员制,也可以称为劳务派遣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缓解案多人少现状。”据董治良介绍,去年,陵水法院率先开展了书记员、速录员职责分离试点改革,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公开招聘14名速录员担任庭审记录及相关辅助工作,很好地缓解了法院司法辅助人员不足的问题。“目前,省里有关部门已经在牵头研究这一创新举措了,不出意外,今年就可实现落地。”
董治良告诉记者,去年,省高院派出10个组分赴基层法院调研发现,虽然全省法院总体办案率高达96.36%,但同时也有部分法官因自身能力不够,导致办案效率低。“对这部分法官,我们今年将针对性地进行强化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素质。”
据了解,海南法院司改试点主要涉及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职业保障,司法责任制和省以下法院机构、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等四个方面。目前,全省52家省以下法院、检察院已全部实现财物统一上划省级财政管理。董治良表示,今年海南法院将围绕财和物省级统管制度研究配套制度,例如中、基层法院的项目怎么审批,国家转移支付后地方资金怎么配套、项目的审批管理办法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正在积极研究方案。”
“目前我们正好遇上法官退休高峰期,今年我们计划开展第二轮法官选任工作。”董治良说,将向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提交方案,并严格按本省实际落实省级遴选办法。
记者了解到,针对老生常谈的“执行难”问题,今年我省法院也将会有大动作。董治良表示,法院将试点审批权与执行权相分离改革。“我们想学习广西、浙江的试点模式,实行执行工作警务化,让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工作,增加执行权威。目前,具体方案已在讨论之中,今年可以推行。”
“开弓没有回头箭,海南法院司法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即使有很多困难,我们也将勇敢面对。五年过渡期内,如果改革措施正确,我们将继续坚持,如果发现错了,改革者也应得到宽容。”董治良表示,本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海南法院有信心、有决心完成司改任务,拿出一份人民群众满意的改革成绩单。
(本报海口1月29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