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标准化法实施27年来,虽然在促进产品标准化、提升行业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逐渐暴露出标准制定主体分散、交叉重复,缺少对标准制定、实施、评价等进行监督的措施等问题。
根据意见稿,制定标准不得损害人身健康或者生命、财产安全;不得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干扰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或者生态安全;禁止利用标准从事行业壁垒、地区封锁、不正当竞争等违法活动。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6年4月21日前,通过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