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每两年一届,政府质量奖和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各不超过3个,政府质量奖特别奖不超过1个。若申报的企业、组织或个人中没有符合奖励条件的,有关奖项可以空缺。
海南省政府质量奖采取自主申报制度,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组织或个人均可组织材料向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为了客观公正地评审,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组织专业小组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审查,通过“听、看、查、谈、问、议、评”等方法,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情况、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进行审查和评估。
海南省政府质量奖是省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奖项包括政府质量奖、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和政府质量奖特别奖。省政府质量奖和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授予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处于省内领先地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省政府质量奖特别奖授予对省质量进步作出重大贡献的组织或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