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原为海南港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宗地位于海口市盐灶路179号(原盐灶一横路46号),四至为:东至盐灶路,南至盐灶路,西至盐灶路,北至海口市国土资源局滨海宿舍区、谢瑞美用地,面积为866.31平方米。如对上述宗地权属有异议者,请自通告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我局龙华分局提交书面申述,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确权登记发证手续。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68512605 特此通告。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