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强调,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要坚持职业道德建设与集中性和经常性学习教育相结合,坚持教育引导、行为规范、实践养成相统一,坚持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衔接,坚持推进工作与完善制度相配套等原则,通过持续努力,建立监督有力、奖惩分明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体制机制,使广大公务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精神状态更加饱满,履职行为更加规范,工作作风更加务实,进一步树立公务员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真正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